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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河长+检察长"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25-03-26 04:21:15

为切实履行“河长+检察长”工作职责,持续强化河流综合生态环境保护,近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彩芳率队到大路槽乡金坪村孔岩河开展巡河工作。

巡河期间,检查组重点检查河流源头、堤岸加固及信息公示点,全面排查污水直排、垃圾倾倒、河道淤堵、非法采砂等问题,同时评估堤岸稳固性和行洪防洪安全,检查河流保护宣传牌信息,确保无遗漏。

李彩芳在巡河中表示,水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资源,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优势,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切实守护好生态环境与资源,为构建绿色、可持续的河流生态系统提供有力保障。

通讯员 冯宇

编辑 谢国欢

二审 李政林

三审 唐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