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决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启动
4月2日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下称《决定》)实施情况工作启动会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召开。
《决定》是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自2023年11月24日起实施的。“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立法”是2023年三地立法协同项目,由三地共同组织起草,当年同步通过、同步实施。按照京津冀人大工作协同联席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2025年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工作方案和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对《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三地协同监督。
将重点检查京津冀三地区域协同创新及产业协作情况等
此次检查的重点涉及协同创新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区域协同创新及产业协作情况,协同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创新生态的情况,以及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发展和“双城记”建设情况。
具体涉及三地政府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的情况;各部门落实政府部门责任,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统筹推动任务落实的情况。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合作的情况;集中优势科技资源共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情况;完善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情况;联合编制产业链图谱,制定产业链延伸布局和协同配套政策的情况;共同支持重点园区建设的情况;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情况等。
检查重点还包括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开放共享情况;三地人才联合培养情况;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情况;推动政务服务标准统一、资质互认、区域通办的情况;建立健全跨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情况;共同建立异地迁移企业跟踪服务机制的情况;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情况;与国家相关部门建立专题会商和联动工作机制情况等。
在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发展等方面,检查主要包括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发展情况,具有前瞻性的创新试点示范项目、北京疏解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情况,创新型、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向雄安新区转移的情况;北京科技创新优势和天津先进制造研发优势相结合的情况,河北环京津区域发展高地发展情况。
京津冀三地中的一方开展执法检查时,邀请另两方参与调研活动
此次执法检查探索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将专题培训、书面检查、实地检查与座谈、交流研讨等方式相结合。
如将开展“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委员代表、市人大机关干部和各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同志深入学习,了解区域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开展情况。
书面检查环节,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建立、预算安排,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与《决定》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规定清理等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决定》的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还将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实地开展调研,进一步查找发现在宣传、体制机制、政策和市场等方面的问题。召开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等座谈会,全面、深入了解《决定》实施情况,并就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研讨,督促政府部门边检查边整改。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当三地中的一方开展执法检查时,邀请另两方参与调研活动。召开三地人大交流研讨会,介绍本地执法检查基本情况并交流研讨。
按照计划,今年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8月中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形成审议意见书,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改进工作,并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的报告;一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市人大代表,并向社会公布。市人大常委会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张磊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