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不到位、侵占公共收益…商州公布举报电话
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商州区房产管理中心决定在中心城区物业住宅小区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物业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增强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整治时间
2025年4月至2026年12月
三、整治重点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
1.服务标准不达标: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卫生清洁、绿化养护、垃圾清运、秩序维护等服务,如小区垃圾堆积、绿化杂乱、公共区域卫生差等。
2.信息公示缺失:未履行服务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未将物业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向业主公开。
3.物业移交违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企业退出项目时,未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未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或相关管理人,且未配合新物业做好交接工作。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
4.违规经营: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如私自出租小区公共场地、在电梯内擅自投放广告获取收益等。
5.账目管理混乱: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未单独建账、专户储存、独立核算,导致收支账目混乱,难以核查。
6.收益公示不明:未及时将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或通过有效方式向业主公示,剥夺业主的知情权。
7.收益侵占挪用: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未按照合同约定或业主大会决议分配使用公共收益,将公共收益挪作他用,用于物业企业自身经营等。
(三)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8.住宅电梯运行状况差:电梯出现问题维保不及时,影响业主安全和正常生活。
9.用房用途擅自改变: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如将物业服务用房出租、改作他用。
10.拒不退出服务项目:服务合同到期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阻碍小区物业管理的正常更替和发展。
四、投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业主积极参与监督,如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1.投诉举报电话:0914-2318481
2.电子邮箱:991624699@qq.com
3.来信来访地址:北新街西段建石巷商州区房产管理中心。
五、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的相关信息及具体问题描述,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合同、缴费凭证等,以便核查处理。
2.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商州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