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现代化先行示范引领区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围绕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作出部署,提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对推动国家区域重大战略走深走实具有重要意义。
从战略定位看,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在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推动建成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支持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重在构建高标准国际化经贸规则体系,促进成为全球资源配置的功能高地和自主创新发展的时代标杆。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在构建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探索有效路径,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近年来,上述先行示范区、引领区建设有序推进,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制度性成果。例如,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项授权事项落地成效持续深化,48条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深圳地区生产总值从2020年的2.78万亿元增至2024年的3.68万亿元,规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连续3年保持全国城市“双第一”,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21年居全国城市首位,深港穗科技集群连续5年排名全球第二位。又如,浦东新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全球资源配置功能不断增强,全国首批以人民币计价并向境外投资者全面开放的期权品种原油期权和全国首个航运期货品种挂盘交易,上海数据交易所、全国首个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有序运行,总部经济能级显著提升,C919大飞机等硬核科创成果不断涌现。再如,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成绩瞩目,2020年至2024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从1.96降至1.83,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分别达到7.8万元和4.3万元,连续多年居全国各省份第一位,其共同富裕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面向“十五五”时期及未来更长时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需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条件,进一步打造能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动力源,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第一,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上率先示范。全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完善信用评价、产权保护、破产管理等基础制度,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围绕提升战略引领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经济优化调整布局。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国民待遇。
第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围绕“四个面向”强化战略科技力量,高水平建设国家和区域重点实验室,健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多元投入和开放共享机制,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推进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范式变革。加快打造全球最优创新创业生态,完善从初创企业、中小企业到世界一流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大力发展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巩固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全球竞争力。持续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完善创新拔尖人才的发现、选拔和培养机制。
第三,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探索构建面向中长期的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机制,统筹产品出口、产能合作、产业链延伸和配套服务出海,积极拓展中间品贸易、海外仓、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完善全球生产营销体系。推动电信、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业有序扩大开放,大力发展软件外包、平台分包、云外包等服务出口模式,深化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创新。积极参与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海外风险防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持续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第一研究室主任、研究员贾 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