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绿地被私人圈占,莫将“公地”变“私产”

□徐文燕 (湘潭大学)
近日,有记者收到安徽蚌埠市蚌山区胜利街道机场社区蓝天紫竹苑小区业主的联名信,反映小区个别居民强占公共空间的问题。记者在实际采访中,了解到这座2009年交付的小区一些底楼边户居民将自家房屋与围墙之间的绿化用地圈占起来,有的挖鱼塘、栽盆景,打造成私家“后花园”,有的开荒种菜,建成自家“小菜园”。种种圈占行为,导致小区公共绿化用地萎缩,造成小区管网维护不便,更留下不少消防隐患。(3月31日 《人民日报》)
公共绿地变成“私家花园”堪称公共治理过程中一个痼疾。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小区绿化区域属于公共用地,为满足个人利益私占公共利益明显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公共绿地是城市居住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区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公共资源,承载着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社区营造、休闲娱乐等诸多功能,私占行为破坏了公共绿地综合价值,对社区生态、社会、经济等多方面造成系统性破坏。
住户秉持着“先占先得”“不占吃亏”的原则,早早将公共用地私自圈占,用铁栅栏、堆砌砖块、搭设挡板等阻隔周围区域,变成独属于自己的一片庭院。近年来,小区公共绿地私人霸占事件屡见不鲜:徐州市云龙区大龙湖街道汉源国际华城小区部分业主擅自在外墙开门,直接占用围墙外的城市公共绿化带,将其改造成私人菜地或花园;大连市金普新区金地中央公园2期小区有公共绿地被个别业主施工圈占,公共绿地被铲除,只为扩大自家院子。公共利益不容私有化侵占,公共用地理应成为共同享有的社会资源,这是小区住户应该遵循的规则,是不可触碰的底线。
因此,要遏制私占公共空间四处蔓延的趋势,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携手进行一场“深度+广度”的综合治理。有关部门应该完善制度设计,明确物业公司的监管责任、列出禁止性行为清单、量化处罚标准;强化执法效能,成立联合执法班,完善应急处置流程,提高智能监管技术;公民自身树立正确观念,摒弃利己占用的博弈心理,拒绝私占行为同时劝阻他人侵占,不占公家一分,保持对公共绿地的正确态度;社区要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及时调解好住户公共用地使用纠纷,加强与物业公司配合,定期清理整治破坏绿地、毁绿种菜、硬化绿地等问题,坚持自治与共治相结合,形成可持续的闭环管理。
打好“部门+公众+社区”组合拳,将社区公共空间整治专项计划常态化,让社区回归“居住空间的绿肺”、“社区关系的粘合剂”和“城市生态的细胞单元”的本源价值。